下班後,主管傳LINE「交辦公務」,加班費如何計算?

本文作者|林廷樹

禾澄企管顧問公司創辦人。目前禾澄企管顧問公司輔導與授課的主要項目有「問題分析與決策」、「企業經營管理書目導讀與應用工作坊」、「內部管理規範流程及SOP建置」、「合法勞動條件」、「勞動檢查預防及應變」……等微輔導與中長期變革顧問與培訓。

  要回答這個問題前,要先知道什麼時間點才是所謂的「加班」。

 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,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
  當日超過8小時的部份就叫做延長工時」(俗稱的加班)。

  依法規而言,計算加班費是以「出勤紀錄」(打卡或簽名)為依據,若當天已經打了下班卡之後,再加班的話,一定會「再」有一個加班的打卡紀錄。(沒錯,一定都要有白紙黑字的紀錄)

   至於加班費的計算方式,可參考勞動部官方影片

我們的建議是:

  • 公司內部的管理辦法得要明訂「加班的申請流程」,並且公司主管也必須遵守這個規則,類似的問題才不會一直持續發生。

  今年開始實施的勞動事件法,更值得注意的是,當員工在公司逗留,或未申請加班卻延後下班時間的部份,公司負舉證責任,來證明該員「不是」在執行公務。

  這些都是老闆們需要思考的部份。


本文作者|林廷樹

禾澄企管顧問公司創辦人。目前禾澄企管顧問公司輔導與授課的主要項目有「問題分析與決策」、「企業經營管理書目導讀與應用工作坊」、「內部管理規範流程及SOP建置」、「合法勞動條件」、「勞動檢查預防及應變」……等微輔導與中長期變革顧問與培訓。